Saturday, November 29, 2008

男朋友与婚宴

去卡拉OK唱歌,总会点唱古天乐的《男朋友》。除了此曲的难度不高之外(以免献丑),也因为觉得歌词挺有意思的。

特别喜欢当中这部分:

(粤语)
“回答我可不可以 暂时让我讲出感觉后
才直说你有男朋友 现在就要走
回答我可不可以 暂时让我牵牵手
我妄想的不会有
牵一牵你手 我便甜蜜够”

如此单纯,如此委婉!这几句道尽无法向对方倾诉心意的万般无奈。我相信,感情是必须启齿的吧!

这个星期我应邀出席了一个婚宴。那晚,新人向在场的嘉宾宣读了他们对彼此不朽不渝的爱意。当时,我就觉得最浪漫,最细腻,最美妙的感情应该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那份爱意会在言谈、举止、眼神、行动间流露;说了出来就破坏了当中浪漫与诗般的意境。


真矛盾! 那么感情到底应该说还是不说呢?

我想,这关键在于表达的对象、深度、场合、方式、时间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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